出国公民护照期满申请换发或补发护照,既可回国办理,也可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。应读者要求,我们请外交部领事司就在驻外使领馆办理新护照事宜予以解答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》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。根据护照法第十一条以及我国已加入的《国际民用航空公约》的有关规定,自2007年1月1日起,各类护照不再办理延期手续。护照期满,持照人可以按规定申请换发或补发护照。可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、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。具体如何申请、需准备什么材料等可参阅我各驻外使领馆网站提供的相关信息。